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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捷径--企业主移民 澳洲政府为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精英,于九九年十一月对企业主移民类别的基本要求作了若干调整,也就是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合乎规定(QUALIFIED BUSINESS)的企业/生意中的净资产从原先的30万澳元,降低到20万澳元。在雇员方面,不再要求聘用一个最少数目的全职员工,这显然使得更多的企业主能够达到企业主移民的基本要求,并借此达到一步到位移民澳洲的目的。现在分析一下这类移民申请的一些基本要求、审理程序及利弊问题。 一、 企业主移民的基本要求 企业主类别(BUSINESS OWNERS)作为商业技术移民的一种,历来是商界人士获得澳洲永居权的捷径,这种类别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是:
二、企业主移民的评分标准: (1)专业属性(BUSINESS ATTRIBUTES) 如果申请人是企业主要股东,其主要生意至少须雇五名全职员工,并且在提出申请的过去四个财政年度的两年,每年: A)年度经营额(ANNUAL TURNOVER)
B)年度劳工资本(ANNUAL LABOUR COSTS)
C)企业总资产(TOTAL ASSETS)
(2)年龄(AGE)以申请递交日期算
(3)语言能力(LANGUAGE ABILITY)
(4)申请人及配偶净资产(NET ASSETS)
三、企业主移民的关键问题 申请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签证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拥有或部分拥有(不能少于10%服份)一个已经经营一段时期的公司或企业。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同时,移民申请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申请人是否能够证明企业性质问题,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净产数额问题,以及申请人的资金来源问题。 对于来自中国的申请人,往往在证公司属性方面和申请人净资产方面遇到意想不到的难点。原因是澳洲政府目前只接受私人股份制的企业主移民,对集体所有制或承包性质的企业主移民的申请尚持保留态度。另外,中国国内的一些资产评审机构多不被澳洲政府认可。而企业属性及净资产问题是整个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审理中关键环节的关键。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确定企业属性及证实合理资金来源问题,其申请就很难获得成功。 除一企业性质和个人资金来源以外,在审理企业主移民申请时,移民当局还对申请人的年龄,英语水平和个人净资产的多寡进行加权评分。 的确,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较其他相似类别的商业技术移民有明显的优热,特别是移民部调整了对申请人资金要求和公司雇员人数要求后,使得更多的企业主能够满足相应的基本要求。同时,也使许多现持有457签证,但又不能满足845签证要求的申请人顿开云雾。虽然,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停留9个月,不要求申请人必须雇佣不能少于3名的与申请人没有亲属关系的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且雇佣期不能少到12个月,但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签证申请也有其潜在的难点,并不象许多申请人想象的那样直截了当。最明显的两个方面,特别是针对来自大陆的申请人来说,便是企业属性及其财务审计和申请人资金问题。其次如果申请人不具备英语水平,采用大量资产来弥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可言喻的疑点。因此,要想有一个成功的移民申请,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长处,并请具有富"临床"经验的移民事务所"对症下药",要知道商业技术移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签证类别。 不可否认,一个成功的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需要我们专业移民顾问的精心设计及申请人的密切与合。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申请的评分是由企业属性,申请人年龄,申请人及配偶净产额及申请人英语水平等因素累加起业计算,对其中的某个指数没有最低限定(除20万澳元净产及10%股权外),这就意味着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或长处,避免对申请人不利的评分项目。 对于已进入澳洲的申请人,在目前不能满足845移民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澳洲政府放松企业主商业技术移民签证的要求,考虑选择申请这种企业商业技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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