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我国在外攻读学位、学历的人员进行资格评估工作,以下是我国国内不给予承认的几种在外攻读的学历: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所颁发的证书;
(4)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
与此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接受的申请对象为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而获得的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评估时须出具如下材料,要求均为原件:
(1)本人护照;
(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国外学习成绩单;
(4)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及相关所需资料;
(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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